📄 法律條款

服務條款・隱私權政策・退款政策

艾浩思智慧商務中心股份有限公司・版本 v1.0・2026/05/01

📋 公司基本資訊
服務提供方:艾浩思智慧商務中心股份有限公司
統一編號:90346047
電話:04-2247-3449 /手機:0958-156014
LINE:@633vkpmq
地址: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955 號 10 樓之 2
代管公司:艾浩思智慧宅物聯網顧問股份有限公司
統一編號:61833552 /代表人:謝湧丞
聯絡電話:0983-501377
服務條款 隱私權政策 退款政策
一、服務條款
第 1 條 服務提供者

本服務由「艾浩思智慧商務中心股份有限公司」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,統一編號:90346047)提供,營業地址設於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955 號 10 樓之 2,聯絡電話:04-2247-3449,行動:0958-156014。本公司商務中心場地由「艾浩思智慧宅物聯網顧問股份有限公司」(統一編號:61833552,代表人:謝湧丞)共同代管。

第 2 條 服務內容

本公司提供下列商務空間服務:

第 3 條 契約成立

客戶於選擇服務方案、完成付款,並由本公司確認收款後,雙方契約即為成立。本公司將於收款後 3 個工作日內以 LINE 訊息通知客戶安排簽約事宜。

第 4 條 借址服務使用規範

客戶承租之地址僅限用於合法之公司、行號登記用途,不得用於:詐欺洗錢等違法行為、未經同意之實體營業使用、製造或儲存危險物品、轉租轉讓予第三人。

從事特許行業之客戶,應於簽約前主動告知,並自行確認是否符合主管機關之設立規範。

第 5 條 信件代收服務
第 6 條 費用與付款

各項服務費用以本網站公告之最新方案為準。客戶應於簽約時一次繳清首付費用(含借址費、保證金、招牌費)。付款方式包含銀行轉帳、超商代碼、ATM 虛擬帳號、信用卡。

第 7 條 保證金

借址服務客戶應繳交新台幣 3,000 元保證金。保證金於合約期滿且無違約情事時,且客戶完成國稅局地址變更登記後,15 日內全額無息退還至客戶指定帳戶。

第 8 條 合約終止

合約期滿雙方未續約者自然終止。客戶提前終止,借址費按實際使用月數計算,餘額退還;保證金、招牌費恕不退還。客戶若有違法行為、積欠費用達 30 日以上等重大違約情事,本公司得不經催告逕行終止,已收費用不予退還。

第 9 條 免責聲明

本公司僅提供地址登記與空間租用服務,不就客戶之商業活動、交易行為負任何責任。因不可抗力導致服務中斷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
第 10 條 爭議處理

因本服務條款所生之爭議,雙方同意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並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第 11 條 條款修訂

本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本服務條款之權利,修訂後將於本網站公告,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。

二、隱私權政策
蒐集項目
蒐集目的

提供商務空間服務、信件代收聯絡、收費開立發票、客戶服務及行銷推廣(可隨時取消)、依法令規定之申報義務。

資料保存與使用

利用期間:契約關係開始之日起至終止後 5 年止。利用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僅與本公司員工、受委託之記帳士會計師律師、綠界科技、依法有權機關共用。

Cookie 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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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的權利

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,您有權查詢、閱覽、製給複製本、補充更正、停止蒐集處理利用、刪除等權利。如欲行使,請以 LINE(@633vkpmq)或電話聯繫,本公司於 30 日內回覆。

聯絡窗口
公司:艾浩思智慧商務中心股份有限公司(統編 90346047)
電話:04-2247-3449 / 手機:0958-156014 / LINE:@633vkpmq
地址: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955 號 10 樓之 2
三、退款政策
借址服務
情況 退款規則
合約期滿・完成地址遷出 客戶完成國稅局地址變更後 15 日內全額無息退還
客戶違約(違法行為、積欠費用等) 所有費用不予退還
會議室服務
取消時間 退款比例
預約時間 7 日前取消退款 90%
退款申請方式
LINE:@633vkpmq(宋小姐 Ivy)
電話:0958-156014

請提供:姓名、付款日期、付款方式、退款原因、退款帳戶(若原付款為轉帳)

本公司於收到申請後 3 個工作日內審核回覆,通過後 7–14 個工作日完成退款(依付款方式)。

⚠️ 獨立辦公室月租:當月已使用之租金不予退還;已預繳之次月租金可申請退還。提前解約需提前 30 日書面通知。